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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一带一路”建设202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 分类: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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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0-04-27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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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一带一路”建设202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陕政办发〔2020〕6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一带一路”建设2020年行动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任务分工抓好落实。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3月27日

 

 

陕西省“一带一路”建设2020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一带一路”建设总体部署,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一带一路”五大中心建设,大力发展枢纽经济、门户经济、流动经济,积极发挥“一带一路”重要节点作用,加快形成对外开放新格局,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推进交通商贸物流中心优化升级

1.加快西安国际航空枢纽建设。确保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全面开工,同步推进场外配套交通设施建设。优化国际航线网络布局,持续推进“中国最佳中转机场”建设,促进航空运输提质增量,力争客货运全国排名继续争先进位。争取“一带一路”国家航权自由化试点,探索建立第五航权协调和宣传推介机制。支持西安、咸阳共建临空经济示范区。(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西安市政府、咸阳市政府负责。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

2.促进中欧班列长安号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基础设施和服务环境,加快打造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和东向贸易新通道建设,提升集散效率,进一步深化与哈铁、俄铁等丝路沿线国家铁路部门合作,不断优化境外节点衔接和运行时效,推进与青岛港、宁波港等东部港口的协同发展。持续推动“运贸结合”,通过物流枢纽带动贸易导入及产业聚集,形成供应链和产业链良性互动,打造汽车、粮油、肉类、跨境商品等贸易集散基地和商品分拨中心。策划推进“数字中欧班列”和“铁路运单物权认证、单证融资”等创新功能。率先在内陆地区建设铁路全自动化无人码头,探索中欧班列公交班列开行。(西安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西安海关、中铁西安局集团、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负责)

3.持续完善优化路网格局。建成投运西银高铁,加快实施西安火车站改扩建、西延高铁等项目,全面开工建设西十高铁。确保新开工京昆线蒲城至涝峪改扩建等一批高速公路项目,全年建设规模达到1400公里以上,年底高速公路总里程突破6000公里。(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中铁西安局集团、各有关市政府负责)

4.加快物流枢纽建设。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航空高端带动、公铁无缝衔接、水陆协同发展的多式联运体系,支持西安、宝鸡、延安补齐物流功能短板,规划建设国家物流枢纽。推进西安港“一带一路”海陆空中转枢纽和中铁联集“陆海联动、多点协同”智能骨干网两个国家示范工程建设。落实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构建与东南亚各国间的陆海多式联运新通道,拓展东盟市场。(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各有关市政府负责)

5.培育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扎实推进西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等建设。培育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省级特色出口基地等各类外贸集聚区,积极创建国家级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加快建设进口商品展示交易分拨中心、跨境电商国际合作中心、加工贸易转移承接中心。在境外重点区域建立“海外仓”和陕西商品展示中心。(省商务厅、西安海关、各有关市政府负责)

6.优化开放平台布局。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整合优化,大力发展保税物流、保税维修、保税研发、保税航油等新业态,加快推进西安出口加工区B区与西安高新综合保税区整合升级,积极推进西安出口加工区A区整合设立西安经开综合保税区。年内实现宝鸡综合保税区、西咸空港综合保税区封关运行。积极推动杨凌综合保税区和进境种质资源保护中心申报工作。优化口岸布局,提升口岸服务水平,启动杨凌铁路货运口岸、肉类等食品进境指定口岸申报工作。完善各类重大开放合作平台功能,争取相关政策支持。(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税务局、西安海关、各有关市政府负责)

7.利用重大展会开拓合作渠道。组织参加第三届进口博览会和国(境)外重点展会,加大定向招商和务实招商力度,吸引和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优化境外商务代表处布局,新设10个左右境外商务代表处。精心办好第五届丝博会、第二十七届杨凌农高会、第十届陕粤港澳经济合作活动周、“一带一路”(陕西)特色商品展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省商务厅、省外事办、省贸促会、各有关市政府负责)

二、推进国际产能合作中心深化拓展

8.持续建好境内国际合作园区。鼓励省内各级开发区建设特色化、高端化国际产业合作园区。持续抓好中俄丝路创新园、中欧合作产业园、中韩产业园等国际合作园区建设。支持榆林大宗能化产品交易市场建设。(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市政府负责)

9.积极稳妥推进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不断提升哈萨克斯坦爱菊粮油工业园和吉尔吉斯斯坦中大工业园发展质量。积极培育扩大隆基绿能马来西亚光伏制造基地规模。支持引导推动省内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抱团入驻中白工业园,形成海外产业集聚。(省商务厅、省外事办、省发展改革委、西安海关、各有关市政府负责)

10.有序推进国际合作重点项目建设。争取延长石油泰国橡胶项目早日达产达效,加快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吉尔吉斯斯坦成品油销售终端网络布局,推进法士特集团白俄罗斯变速箱生产项目年底建成投产。加快推进华山国际、有色集团、高山流水集团等企业对外投资合作项目。积极跟踪服务陕西建工集团在马来西亚、巴布亚新几内亚、阿联酋、南非、巴基斯坦、斯里兰卡等国家承建项目。(省国资委、省商务厅负责)

三、提高科技教育中心影响力

11.深度参与“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积极建设科技创新平台,优化整合现有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形成“项目—人才—基地”相结合、渠道通畅的国际科技合作新模式。支持鼓励企业“走出去”“引进来”,在国内外科技资源密集区建立研发平台和海外创新服务平台。探索科研院所国际化试点,并争取国家支持。聚焦重点领域,部署一批高水平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提升我省科技创新能力。(省科技厅、各有关市政府负责)

12.推进数字丝绸之路建设。拓展数字经济合作领域,推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工业互联网、区块链等数字经济新技术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合作。支持西安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推进国家“一带一路”大数据中心西北分中心等大数据处理平台建设。支持华为—榆林中国能源大数据中心建设。(省委网信办、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西安市政府、榆林市政府负责)

13.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深化产教融合,支持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外合作办学,鼓励我省学校“走出去”,积极参与配合“一带一路”建设。组织省内高校办好丝绸之路教育合作交流会及相关配套活动。支持丝绸之路大学联盟和“一带一路”职教联盟发挥影响力,进一步扩大交流规模。支持咸阳市与塔吉克斯坦签订《职业教育合作框架协议》,发挥咸阳职业教育发展优势,开展对外交流合作。(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咸阳市政府、各有关高校负责)

四、促进国际文化旅游中心做强做优

14.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精心打造“国风秦韵”对外交流品牌。办好部省合作框架下(中国—澳大利亚)系列活动,持续宣传“丝绸之路起点·兵马俑的故乡”品牌。做好“外国媒体看陕西”品牌参访活动,围绕重点国家和地区开展文化旅游宣传推介活动,全面立体展现我省对外新形象。(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外事办、省广电局负责)

15.持续办好重大节庆活动。创新办好第七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2020西安丝绸之路国际旅游博览会、2020世界文化旅游大会、丝绸之路万里行、第四届中德历史文化名城对话会等重大活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外事办、省广电局、西安市政府负责)

16.建设国际旅游枢纽。用足用好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大力开发推广入境旅游产品。积极落实《北京、上海、陕西中国入境旅游枢纽合作备忘录》,鼓励三省市旅游企业成立入境旅游合作联盟,深入打造京沪陕中国入境旅游“金三角”。(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公安厅、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西安市政府、咸阳市政府负责)

五、加快丝绸之路金融中心创新发展

17.强化顶层设计。印发实施《西安丝绸之路金融中心建设规划》及行动计划。加快发展壮大地方金融机构和新业态,吸引境内外各类金融机构落户陕西。加快建设丝路(西安)前海园,打造金融改革创新高地。(西安市政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陕西证监局负责)

18.推动人民币国际化。支持陕西“走出去”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开展贸易、投资时更多地使用人民币作为计价、结算主要货币。指导金融机构创新跨境人民币金融产品、优化人民币金融服务,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陕西银保监局负责)

19.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推广“央行·长安号票运通”供应链金融新模式,用好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试点,发挥“通丝路”跨境电子商务人民币业务服务平台作用,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鼓励企业境外上市,并支持其资金回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境外发债,为其开辟绿色通道。引导企业利用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进行跨境融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商务厅、西安市政府负责)

20.创新保险产品服务领域。大力发展货运保险、仓储保险等综合物流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继续做好关税保证保险试点工作。(陕西银保监局负责)

21.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研究设立我省丝绸之路经济带产业发展基金,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重点项目建设和产能合作等提供金融支撑。(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负责)

六、抓好试点示范

22.加快上合组织农业技术交流培训示范基地建设。筹办15期面向上合组织国家及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援外人力资源培训项目,培训农业人才300名左右。积极推动上合组织农业技术交流培训中心、杨凌智慧农业示范园(上合组织农业技术实训基地)、上合组织农业技术交流服务云平台的项目建设。(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省外事办、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负责)

23.打造西安“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以商事制度改革和金融体制创新为重点,大胆试、自主改,推动落实《西安建设“一带一路”综合改革开放试验区总体方案》。依托第六巡回法庭和第二国际商事法庭,探索建设国家级“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立专项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和交流平台。(西安市政府负责)

24.加快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及成果复制。研究出台进一步推动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的举措,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持续推进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持续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巩固货物申报、空运舱单申报、空运运输工具申报等主要业务应用率保持100%,力争其他业务应用率达到30%。(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西安海关负责)

七、强化服务保障

25.加强风险防范。积极发挥“一带一路”建设境外安全保障工作体系和机制作用。加强“一带一路”境外企业安全培训,构建境外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省外事办、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负责)

26.推动标准联通。加快“一带一路”国家计量测试中心(陕西)建设,完善信息发布平台,加强与相关国家间计量技术机构互信,服务企业海外发展。动态优化和完善中亚国家标准文本库和题录库,提供更加全面的中亚国家标准化资讯。深化国际国内标准化领域合作交流,举办标准联通共建“一带一路”国际论坛。(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27.强化政策引导。启动编制《陕西省“十四五”融入“一带一路”大格局、建设内陆改革开放新高地》规划。持续完善陕西一带一路网综合服务功能。扎实推进陕西省“一带一路”语言服务及大数据平台推广工作。持续收集完善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省份经济数据,做好整理分析与信息共享。(省发展改革委、省外事办、省统计局负责)

28.加强沟通协作。各成员单位按月向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建设成果、反馈重大问题并填报行动计划台账。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季度向省政府报告工作进展。(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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